藥物別名: 馬來酸氟伏沙明 fluvoxamine,Faverin,Avoxin
說 明: 片劑:50mg/片。包衣劃痕片。本品應保存在干燥避光處,有效期后,請勿使用。
功用作用: 是作用于腦神經細胞的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對非腎上腺素能過程影響很小,同時受體結合實驗表明,蘭釋對α-腎上腺素能、β-上腺素能、組胺的、毒蕈鹼的、多巴胺或血清因子受體幾乎不具親和性。 抑郁癥及相關癥狀的治療。強迫癥癥狀治療。
用法用量: 抑郁癥: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50或100毫克,晚上一次服用。建議逐漸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劑量為每天100毫克且可根據個人反應調節(jié),個別病例可增至每日300毫克,若每日劑量超過150毫克,可分次服用。世界衛(wèi)生組織要求,患者癥狀緩解后,繼續(xù)服用抗抑郁制劑至少6個月。
蘭釋用于預防抑郁癥復發(fā)的推薦劑量為每日100毫克。強迫癥:推薦的起始劑量為每日50毫克,服用3~4天,通常有效劑量在每日100-300毫克之間,應逐漸增量直至達到有效劑量。
成人每日最大劑量為300毫克,8歲以上兒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劑量為200毫克。單劑量口服可增至每日150毫克,睡前服,若每日劑量超過150毫克,可分2-3次服。如已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可繼續(xù)應用此根據個人反應調整的劑量。
如果服藥10周內癥狀沒有改善應繼續(xù)使用本品,盡管尚無系統(tǒng)資料提示應用氟伏沙明持續(xù)治療的最長時間,由于強迫癥是一慢性疾病,可以考慮在相應患者人群中治療時間大于10周。
根據病人情況仔細調整劑量,使病人接受盡可能低的有效劑量。并應定期評估是否繼續(xù)治療,也可考慮合并行為療法。對肝腎功能異常的患者,起始劑量應較低并密切監(jiān)控。本品宜用水吞服,不應咀嚼。
注意事項: 抑郁癥病人自身常有自殺傾向,常在癥狀明顯改善前持續(xù)出現。對肝或腎功能異常的病人,起始劑量應較低并密切監(jiān)控,偶見無已知肝功異常的患者服藥后出現肝酶升高,且多伴臨床癥狀,若出現此情況,應立即停藥。
動物實驗未發(fā)現本品可引發(fā)驚厥,但有癲癇史的患者應慎用,如驚厥發(fā)生應立即停用本品。老年人常規(guī)用量與年輕患者相比無顯著臨床差異。然而,對老年患者調整劑量時,應緩慢增量。蘭釋在臨床上可引起輕微心律減慢(2-6次/分)。因臨床數據不足,本品不推薦給兒童使用。
有報告應用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有皮膚粘膜異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時應用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動物繁殖實驗未發(fā)現高劑量蘭釋對繁殖能力的損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應慎服任何藥物。蘭釋可少量排入乳汁,故服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本品禁與單氨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單氨氧化酶抑制劑改服本品,治療初期應注意:如為不可逆轉的單氨氧化酶抑制劑,至少應停藥2周;如為可逆轉的單氨氧化酶抑制劑(如嗎氯貝胺)可于停藥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療,在改用單氨氧化酶抑制劑之前至少應停藥1周。本品禁用于對馬來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輔料過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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