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信息摘要:
網上報名時間: 6月28日—7月9日
現場核查時間:7月8日—10日
網上繳費時間:7月8日—11日
繳費金額:
報名費:每人每科11元
考試費:“藥學專業(yè)知識(一)”、“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每人每科60元,其他每人每科57元。
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一周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4〕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號),2024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于10月19日、20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為做好我省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2024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6月28日—7月9日
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考試科目及時間見附件1。
1.選擇考點。駐長春市中、省直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點,駐長春市其他單位考生選擇長春市考點,其他市(州)單位考生選擇相應市(州)考點,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點。
2.填報信息。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見附件2)準確填報信息。
3.考生承諾。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現場人工核查時間:2024年7月8日—10日
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見附件3)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三)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7月8日—11日
(四)準考證打印
考前一周內,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參加考試。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可在2024年11月下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
四、相關事項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提交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各地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地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xù)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各地可引導相關人員先行報名,事后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
五、工作要求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實行雙審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約、互相監(jiān)督。要將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貫穿于考試工作全過程。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人社部31號令,做到依法執(zhí)紀、文明執(zhí)紀、科學執(zhí)紀、規(guī)范執(zhí)紀。
附件1:考試科目及時間
附件2:報考條件
附件3:吉林省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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