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學教育網

切換欄目
當前位置:醫(yī)學教育網  > 醫(yī)學百科 > 醫(yī)學萬花筒 > 正文 RSS | 地圖 | 最新

藥品商品名化學

2015-09-10 09:41  來源:醫(yī)學教育網    打印 | 收藏 |
字號

| |

藥品商品名化學

按照國際通例,一個上市藥品主要有三個名稱:化學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其中化學名和通用名是標準名稱,有些藥品的通用名與化學名是一致的。而不同廠家、不同規(guī)格的同類產品可以用不同的商品名。

藥品通用名:是國家藥典或藥品標準采用的法定名稱。它的特點是通用性。不論何處生產的同種藥品都可用的名稱。是國家規(guī)定的藥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標注出的名稱。藥物的通用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藥物的主要化學有效成分,如格列吡嗪、嗎啡、單硝酸異山梨酯等。有些藥品的通用名是藥品結構特征或復方成分的表述。藥品的通用名力求反映藥物的本質,名稱應科學、明確、簡短。若主藥名不能全部簡縮者,多在簡縮的藥名前再加“復方”二字,如復方甘草合劑等。含多種維生素或維生素與微量元素的復方制劑屬此類。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藥品必須標注其通用名稱。有些藥物的通用名稱在全世界都是可通用的名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規(guī)定,藥品通用名稱不得作為商標注冊;根據《藥品廣告審查標準》第十二條規(guī)定,通用名稱是藥品廣告中必須進行宣傳的內容。

藥品商品名:又稱為商標名,許多生產廠家或企業(yè)為了樹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往往給自己的產品注冊商品名,以示區(qū)別。商品名是藥品制造商根據自己的經營理念,為創(chuàng)造企業(yè)的品牌而精心設計的。商品名是企業(yè)對該產品所賦予的市場價值的包裝,是企業(yè)經營思想的體現。應該說藥物的商品名有巨大的活力。

藥品別名:主要是由于一定歷史原因造成某藥曾在一段時間使用過一個名稱,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是藥品的習慣用名又稱為別名、曾用名,也是不規(guī)范的名稱。例如解熱鎮(zhèn)痛藥對乙酰氨基酚的習慣用名是撲熱息痛,諾氟沙星的習慣用名是氟哌酸。對乙酰氨基酚為通用名,撲熱息痛為別名,新出現的名稱如泰諾、百服寧、必理通等就為商品名了。

相關新聞
退出
會 搜
特別推薦

1、凡本網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醫(yī)學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

4、聯系方式:

編輯信箱:mededit@cdeledu.com

電話:010-82311666